“修多罗教如标月指,若复见月,了知所标毕竟非月。”
夫设言象在于得意,无言象而倒惑,执言象西迷真,故以标月之桓喻于言教。谓见月须藉指端,悟心须假佛教。因桓见月、见月忘指;因教筌心、悟心忘教。存指则失真月,执教则失夲心,意令证实忘标,故云毕竟非月。
二、具以法台。
“一切如来种种言说开示菩萨,亦复如是,”
此明诸佛同以言诠显理。故文殊般若云:“总持无文字,文字显总持。”
三、结成位。
“此名菩萨已入地者随顺觉。”论亦结云“名随顺觉”。
四、果位。论寄息于生相,文云:“如菩萨地尽,满足方便,一念相应,觉心初起,心无初相,以远离微细念故,得见心性。心即常住,名究竟觉分。”文分二:一、明境。
“善口田刀子!一切障碍即究竟觉,”
总槚也。谓智明圆觉无分别心故,列十对法皆同真实,即论中见性常住等也。又若见有障可断,断已名觉,觉非究竟,故障碍即觉方究竟矣。障碍者,标每对中上句;究竟觉即标下句。十对者,
“得念、失人心无非;”
一、识智对,无念则得其正念,是智也;有念则为失念,是识也。故论中说:觉则离念,念则不觉等。今明念本自空,元是无念,故皆解脱。
“成法、破法皆名涅一;”成破对,众缘相会曰成,缘离曰破。又进修曰成,毁谤为破。缘无自性,成破一如,故皆涅盘。